掌上达州2019-10-16 18:19 7343阅
10月16日,范某等58人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妨害作证、包庇、窝藏案,亦即“9·28”专案,在通川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
记者从宣判现场了解到,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受理后,通川区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并对案件进行审查,2次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此外,通川区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向法律援助机构发送公函,47名律师接受指派为被告人提供辩护。
在该案召开庭前会议、庭审和本次宣判期间,为充分保障庭审安全,先后3次在省法院法警总队统一协调下,从成都、阿坝、巴中、南充等地调度警力300余人次,警车30余辆,负责安全保卫、人员疏导、突发情况处置和交通秩序疏导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该案被告人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是该案的争议焦点问题。通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共同开设赌场,均系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专门从事赌博的犯罪团伙,其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通川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范某等58人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窝藏罪(单罪或数罪),处以有期徒刑四年至管制二年不等刑罚,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并对少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记者:尹可 作者:郝小艳 记者 闫军 程序
编辑: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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