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达州2021-07-28 23:31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老人因为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导致晚年不能安享天伦之乐。
子女之间互推诿
九旬老人无所依
家住达川区管村镇的王大娘已年过九旬,她含辛茹苦养育了四个儿女,大儿子已经70多岁。王大娘本该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但其子女因为各种原因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致使老人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王大娘所在村的村委会曾多次组织王大娘的子女进行调解,但每次协议履行不到一年就因某一个子女反悔而终止。老人住院谁护理了几天、老人的存款谁保管、谁应该第一个承担赡养义务等问题成了子女间不断推诿扯皮的理由。一次一次的反悔,让96岁的王大娘内心十分委屈,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人民调解促和解
挽回亲情化矛盾
人民调解员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了解到了王大娘的情况,主动介入调解。调解员对王大娘的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并对四个子女进行单独询问。经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考虑到只有化解矛盾促使双方重归于好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人民调解员组织四个子女聚在一起,将王大娘抚育儿女的艰辛历程一一道来,并对他们先从法律的角度讲解赡养老人是子女必尽的义务,再从王大娘与子女、儿媳、孙子之间的情感唤醒四个子女的反哺之情,最后引用身边孝敬老人的事例去感召他们。经过数次耐心调解,成功消除了王大娘子女间的猜忌和误会,王大娘的三个儿子同意轮流照顾母亲,并放弃了要求妹妹赡养母亲的权利。子女间达成协议后,又到当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截至目前,王大娘的子女均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王大娘的晚年生活得以保障。
人民调解员提醒:
子女作为赡养人,不论是从道德方面还是从法律方面,都应该自觉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让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父母老无所养。
记者: 闫军
编辑:欧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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