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达州2021-08-04 21:51
在人生旅途中,一个人难免会犯错。但能迷途知返,人生依然可以再次放光彩。
私藏枪支打猎
违反刑法判缓刑
家住宣汉县清溪镇的黄某某在老家从事养殖业,事业顺风顺水,家庭幸福美满。2019年,其朋友在宣汉县某山林采药时,听群众说当地有野猪出没,于是电话约黄某某一起进山打猎。黄某某接到电话后,兴冲冲地带着其爷爷去世后留下的一把火药枪前往。
当日18时许,二人被派出所民警挡获,并从黄某某身上查获疑似枪支一支,火药、钢珠若干。经达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疑似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被认定为枪支。黄某某到案后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20年3月,宣汉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要求其在户籍地宣汉县司法局清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助改正
幸福生活重回归
黄某某到清溪司法所报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入矫宣告,并为其建立了个人矫正档案。在对他的走访、交谈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他在犯罪以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于是专门为黄某某制定了矫正方案。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通过电话谈话、见面谈话以及发送短信等方式对其进行警示提醒;其次,定期组织黄某某参加法律知识学习。
黄某某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管,按时汇报思想、工作、生活、学习情况,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与此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黄某某会青蛙养殖技术,便主动为其协调流转了20多亩稻田,帮助其办理相关养殖手续,专门从事青蛙养殖,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其外出参与经营活动进行审批、提供便利。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黄某某的养殖业逐渐步入正轨,有了较为可观的收入。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不要因为自己曾经触犯过法律而自暴自弃,只要能够重新振作起来,勇敢地走回正道,一定会在社会的关怀下,努力实现自我价值并回报社会。
记者: 闫军
编辑:欧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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