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0 17:53 7.93万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摘登)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2年,新开户单位186家,净减单位285家,新开户职工2.61万人,净减职工0.80万人;实缴单位3379家,实缴职工20.68万人,缴存额42.63亿元,实缴单位、实缴职工分别同比减少7.78%、3.77%,缴存额比去年38.48亿元增加4.15亿元,增长10.78%。
2022年末,缴存总额332.20亿元,比上年末289.57亿元增加14.72%;缴存余额160.37亿元,同比去年140.34亿元增长14.2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
2022年,6.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60亿元,比去年19.40亿元增加3.2亿元,增长16.4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53.01%,增加2.5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171.83亿元,比上年末149.23亿元增加15.1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1.3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4.69%、34.28%。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34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60万笔160.07亿元,贷款余额102.9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86%、7.65%、1.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4.17%,比上年末减少8.4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531笔17327.80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9185.10元,异地贷款余额129886.89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7.82亿元。其中,活期0.00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3亿元,1年以上定期45.5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4.17%,比上年末减少8.41个百分点。
二、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95.81万元,逾期率0.5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240.79万元。
三、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33%,国有企业占14.36%,城镇集体企业占8.11%,外商投资企业占0.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0%,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占0.06%,其他占0.58%;中、低收入占98.38%,高收入占1.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84%,国有企业占11.08%,城镇集体企业占8.62%,外商投资企业占0.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6%,灵活就业人员占0.19%,其他占1.89%;中、低收入占99.75%,高收入占0.2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13%,租赁住房占5.6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2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88%,其他占2.1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97%,高收入占1.0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2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56%,比上年末减少0.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7840.5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0.25%,90—144(含)平方米占57.83%,144平方米以上占1.92%。购买新房占84.8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5.1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9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0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5.36%,30岁—40岁(含)占35.24%,40岁—50岁(含)占17.01%,50岁以上占2.3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1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83%;中、低收入占99.12%,高收入占0.88%。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2.73%,上年减少19.45个百分点。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2022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调整及执行情况: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970元/月,最高不得超过18345元/月。
2.2022年3月17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达市金管委〔2022〕2号文件重新修订印发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从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原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即行废止。
3.2022年5月26日印发达金管〔2022〕27号文,规定达州市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交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每年20000元,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限至2022年12月31日。
4.为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出台达金管函〔2022〕6号和达金管〔2022〕25号文,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取消住房消费使用公积金需间隔12个月的时间限制,如需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只须留足申请贷款金额的5%后便可全额提取不超过购房支付首付款的公积金余额,同时支持缴存人父母、子女互助使用公积金、二孩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
5 .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根据达市金管委〔2022〕2号文件,2022年5月1日—起,双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同时,达金管(202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4月28日至12月31日,在达州市域内为二孩、三孩购买新建商品房,额度上浮10万元并执行首套房利率。
6.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利率5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3.1%。
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职工安装电梯提取54.99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建设完成“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川渝通办”等网络平台,进一步减少群众跑路,提升办件效率,实现川渝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无纸化”和“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无纸化”。
(四)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2年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共3笔,金额共计95.33万元。
来源:达州公积金
编辑:廖晓梅
勇往直前
2023-03-31 07:54:16
够不够用呢?
川流不息
2023-03-31 07:26:18
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