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达州2023-06-01 10:43 5.47万
办张银行卡就可以赚钱?
免费坐火车住宾馆?
法官用真实案例告诉你,
这种行为不可取!
如果有人利用你的银行卡实施
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
信息网络犯罪,
你也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
通川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2021年10月,被告人彭某与网友“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添加为微信好友。在对方的利益诱导下,彭某以自己名义办理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在对方的安排下,彭某又相继添加了一系列陌生人为微信好友,并由对方提供住宿、食宿费用,从河南乘坐火车来到了山东济南。2021年11月,彭某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名义,在北京银行(济南分行)办理了对公账户,随后将尾号1224的对公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从中非法获利3000元。
经查明,彭某提供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接收查证属实的电诈资金29.3万元,该卡单向流入资金共计230余万元。同时查明,彭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彭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彭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
法官提醒:现阶段帮信犯罪的手段可谓是防不胜防,除了本案中介绍的提供银行卡及相关资料的情况,又发展出了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为网络赌博、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非法资金的转移。请广大群众一定要警惕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信息、支付账号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帮凶,涉嫌违法犯罪。发现类似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最后,
希望广大群众牢记贪小便宜吃大亏,
天上不会掉馅饼,
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记者:闫军 见习记者 王刚 通讯员 王涛
编辑:刘民婕
闫军
达州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Keran
2023-06-01 12:09:06
可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