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达州04-26 16:07 10万+阅
行至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摩托车和小轿车互不相让,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达州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调查后事故双方担同等责任。
今日下午3时许,李某刚驾驶川S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李某欣)行驶至达川区黄石岭街与丁家巷交叉路口时,与右侧方向由谢某中驾驶的川SB****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李某刚、李某欣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达州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调查认定:李某刚驾驶摩托车违反了“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谢某中驾驶机动车违反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故双方承担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温馨提醒:
驾驶车辆通过没有
信号灯的路口时,
请减速慢行,
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记者:见习记者 程序
编辑:庞岚月
程序
达州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心酸de浪漫
2024-04-26 21:45:21
一定要互相相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