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在达州市登记落户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补助。
在医疗机构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多 证联办的,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相关部门推送的已上户新生儿基 本信息,通过审核后,个人不再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未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途径办理的,可携带新生儿户口簿 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医保服务 站办理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个人不再缴纳出生当年城乡居 民医保费。符合补助政策但个人已缴费的,可在新生儿出生 90天内到经办机构窗口、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窗口、片区税务分局、区税务大厅社保征收窗口申请退费。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应分别于当年 6 月底前、12 月底前完成半年度补助清算与资金拨付。
编辑:刘民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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